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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交管12123” 之违法处理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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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0 15: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管12123”APP上可处理交通违法范围:

1、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

2、可以处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3、非本人已备案的机动车有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允许在备案日之后发生的才能处理。违法处理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154831pefq3epentx31f31.jpg

第一步用户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

154831sg77ohowe6273ghb.jpg

第二步用户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 154831dgv33pu0qiu4v3zi.jpg

第三步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并完成缴款。 154831vr7a64ajlgw5jg37.jpg

温馨提示一、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二、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三、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禹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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