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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一高考学子被骗35万元!只因轻信名牌大学计划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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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10: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让孩子上大学心切误入骗局,结果不仅使自身家庭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白白耽误了孩子的大好青春年华。

近日,禹州市法院审结一起诈骗高考学子的案件,杨某虚构某名牌大学计划外招生名额,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钱款35万元。

最终,杨某以犯诈骗罪被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06年8月份,贾某之女参加高考,因成绩不理想,没有考上心仪的大学。

一次偶然机会,贾某听杨某认识某名牌大学副校长,有计划外招生名额,随与杨某联系,杨某告知贾某自己能通过私人关系获得计划外招生名额,

但是需要先交钱才能办理,随后,贾某先后向杨某汇款20万元,但时至今日,贾某之女也一直没能到杨某所承诺的名牌大学上学。

2009年3月,李某因儿子高考后所上大学不理想,听杨某声称认识某名牌大学的领导,可以帮高考不理想的学生去这所学校上学,

并在上三年后保证能拿到本科毕业证,也可以当时交15万元,办个毕业证。李某认为让儿子上三年学再拿毕业证,同时也可以学到知识,

遂李某在与杨某签订一份协议之后,向杨某转账15万元。其后三年,李某之子按照杨某安排,在该大学附近居住,每年缴纳学费等,

并到学校内上课,但没有固定的宿舍及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也没有参加任何考试,在该校上学三年后,李某之子一直没有拿到该校毕业证。

贾某、李某意识到被骗后一直联系杨某,但均联系不上,随即报警。报警后杨某于2019年5月份在新疆乌鲁木齐,被当地警方抓获。

经禹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及理由成立,被告人杨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悦读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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