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二1煤新井提升系统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提升系统技术改造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禹州市方山镇 建设内容:该项目不增加产能,不新征土地;从地面工业广场新建一条主斜井,施工到达设计位置后再继续施工一条主暗斜井,主暗斜井与矿井皮带下山机头贯通(巷道设计坡度14°),作为矿井出煤系统;矿井原应急通道改造为矿井副斜井,作为安全出口和下运大型设备使用;矿井主立井改为矸石提升井;副立井作为运送人员物料,改造后矿井形成四进一回的通风系统。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253737005 通讯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方山镇上庄村方山矿二1煤新井 (2)环评单位:[url=]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url]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39273260 邮箱:993930444@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兰路38号1号楼2单元18层206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公众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可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然后将个人意见在意见表中进行填写,填写后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示期限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中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限为2021年4月23日至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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